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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46_47_2025-06-20-【首发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开始征集
发布时间:2025-07-28

【首发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开始征集 政采趋势 2025年06月20日 17:06 慧采政采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入驻通知 一、征集时间 2025 年 6 月 23 日 10:00 时至 6 月 30 日 18:00 时。 1/3 二、入驻条件 主体资格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,谢绝联合体参与。 信用要求:无行贿犯罪记录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 注册登记: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(网址:https://hljcg.hlj.gov.cn/)供应商库注册登记。 价格要求: 销售的每件商品单价不高于京东、苏宁、国美等大型电商平台、厂商官网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价 格。 上架商品政采商城13381258121时需提供电商平台或厂商官网商品链接作为参考价格依据;如无法匹配同期大型电商平 台自营的在售商品,且无厂商官网,可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新品价格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参 考价格依据,未上传上述材料的,系统自动标注为 “无价格证明”。 在《黑龙江省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》范围内提供的商品数量不限。 商品资质: 2/3 销售的进口商品和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书(附件 1、附件 2)。 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《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》(附件 3)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 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(检验)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。 如上传一级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,应同时上传厂家对一级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,该授权书中应注 明允许一级经销商授权其他供应商销售商品。 社保缴纳:提供近 3 个月(2025 年 3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)本单位为 1 名以上(含)员工缴 纳社会保险(至少包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)的证明,无雇工的个体工商 户可不提供社保证明,2025 年 3 月以后注册成立的供应商可只提供成立日期至 2025 年 5 月的 社保证明。 平台对接: 不强制要求应征供应商有自营电商平台、ICP、EDI 资质。 如应征供应商通过自营电商平台 API 数据接口实现与电子卖场进行商品、库存等信息实时同步, 需按照统一接口规范要求进行相关数据对接,并承担对接费用 1 万元。 3/3
EDI许可证 详情咨询:133812581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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